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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标题 我是正就读于首尔某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我也可以参加韩国的健康保险吗?
* Status处理情况 已处理
* Author作者 李*辉 Date申请日期 2020.07.02
* Content内容 我是正就读于首尔某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我也可以参加韩国的健康保险吗?
* Purpose申请目的 想获得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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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er回答者 管理人员 Date回答日期 2020.07.08
Contents回答内容

您好欢迎您访问易找生活法令信息网站

 

外国留学生参韩国健康保险的资格条件及方法如下

 

具备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只要申请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取得地区参保人资格就可以参加健康保险至于外国留学生的健康保险费参保个人被视为一个住户根据相同于韩国地区投保人韩国国籍者的标准进行计算若其滞留资格属于留学D-2),则可以只缴纳该保险费的50%

 

健康保险的加入

 

加入对象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向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申请地区参保人资格取得后就成为健康保险地区参保人。(《国民健康保险法109条第23项及国民健康保险法实施规则61条之212)。

 

    ·作为在韩国境内居住了6个月以上或能够预计将要居住6个月以上的事由属于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附表1227项规定的获得结婚移民滞留资格的情况

 

    ·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根据居民登录法6条第1项第3号进行登录的人

 

      根据关于在外同胞出入境与其法律地位的法律6条申报国内住所的人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31条进行外国人登录且具有国民健康保险法实施规则附表规定的滞留资格的人

 

  -但是属于下列一项之一的外国留学生不得成为国民健康保险的参保人(《国民健康保险法109条第5项及国民健康保险法实施令76):

 

    ·违反法律在韩国国内滞留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未根据出入境管理法25条及关于在外同胞出入境与其法律地位的法律10条第2项获得滞留期限延长许可而滞留的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59条第3收到驱逐出境命令的

    ·在韩国境内滞留的海外公民或外国人因根据国外法律法规国外保险或与用户的合同等能够享受相当于国民健康保险法41条所述疗养工资的医疗保障用户或投保人申请不参保的

 

加入程序

 

  -欲取得地区参保人资格的外国留学生应向公团提交地区参保人资格取得申请书和按照下列分类的资料(国民健康保险法109条第3、《国民健康保险法实施规则61条之23项本文附件第5号样式和针对长期滞留海外公民和外国人的健康保险适用标准》(韩国保健福利部公告第2019-1512019. 7. 11公布2019. 7. 16施行附表1):

 

滞留资格

提交资料

留学(D-2)

·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或外国人登录事实证明1

·入学或在校证明书1

一般研修(D-4)

·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或外国人登录事实证明1

·入学证明书或在校证明书1

 

 

健康保险费

 

  -健康保险费的计算标准

 

    ·外国留学生的健康保险费根据相同于韩国地区投保人韩国国籍者的标准进行计算将其个人视为一个住户。(《有关长期滞留在外国民及外国人的健康保险适用标准6条第2项及附表2

 

    ·滞留资格为留学D-2可以只缴纳该保险费的50%。(《有关长期滞留在外国民及外国人的健康保险适用标准6条第2项及附表24号第3

 

  -健康保险费的缴纳

 

    ·健康保险费在每月25日前先行缴纳在此因溯及取得资格而发生的保险费加算在最早告知的保险费内。(《有关长期滞留在外国民及外国人的健康保险适用标准6条第3

 

 

其他关于外国留学生参保健康保险的详情请点击下面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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